English|利安达国际

新闻中心

工作研究

【IPO案例】研发领料的会计处理

 

来源: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库

 

以下内容节选自《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问询

研发领料的最终去向,是否形成样品或废料、是否对外销售及具体销售情况、如何进行记录或会计处理。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领料的最终去向包括:研发试制样品作为存货入库、研发废料作为存货入库、研发试制样品外送客户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研发合理损耗及处于研发活动中的在研材料。因此,研发领料最终会形成样品、废料。研发试制样品作为存货入库后,若满足客户订单需求会对外销售;研发废料作为存货入库后,公司定期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领料最终去向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列示如下:

 

 

研发领料最终去向

会计处理方式

研发试制样品作为存货入库

1)产品预计能够实现销售或继续加工后能实现销售的,于产品入库时,按照账面归集的实际成本结转至存货,入账:借存货,贷研发费用

2)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入账: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存货

研发废料作为存货入库

1)公司研发废料主要作为废料销售,废料产生当月按照上年度同类废料平均售价确认废料入库成本并冲减研发费用,入账:借存货贷研发费用(2)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入账: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存货

研发试制样品外送客户或第三方检测机构

为开发新产品、新客户等,公司免费向客户、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研发试制样品用于检测、试验、评审认证等,在此过程中样品被消耗,且无法收取对价。研发试制样品履行送样审批流程后发出、备查登记,不进行会计处理

研发合理损耗及处于研发活动中的在研材料

不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研发试制样品、废料作为存货入库时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处理方式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试制样品、废料预计能实现销售(或预计继续加工后能实现销售)时确认为存货并冲减研发费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符合上述准则要求。

(2)根据《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问题44(2)报告期内部分开发支出转入库存商品的原因”之回复“报告期内部分开发支出转入库存商品系公司将研发过程中试制生产的样品归集到库存商品统一管理,并按材料成本、加工成本等从研发支出中扣除,作为样品的入库成本”。可见,公司研发试制样品、废料作为存货入库的会计处理方式与之一致。

IPO案例 · 目录
上一篇【IPO案例】季节性返利的会计处理


 

 

发布人:利安达 发布时间:2024-06-28 阅读: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