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社保债权申报材料清单指引(试行)》
来源: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根据北京破产法庭通知,由于目前“首都之窗”无法实现线上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的功能,如管理人/清算组通过“首都之窗”线上破产(强制清算)社保信息查询页面,同时勾选“债权申报”的,仅代表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债权申报意向,管理人/清算组还需寄送纸质债权申报材料至破产企业社保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按时限进行反馈。
在社保经办机构反馈债权申报的过程中,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统一破产债权申报文件的要求,在市发展改革委企业退出办的组织协调下,北京破产法庭与市社保经办机构共同研究推出《破产程序社保债权申报材料清单指引(试行)》。
该指引自通知之日起试行。请全体管理人在今后的破产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中,要求社保部门提交债权申报文件时,启用《清单指引》中的模板,统一格式规范,便利社保部门申报债权、提升程序效率。试行期间,如果有意见建议可以及时向协会反馈。我们将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事项进行修改完善,提升社保债权申报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提高破产办理质效。
发布人:利安达 发布时间:2025-01-01 阅读:392